肇庆市端州区月人均收入840元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日前,肇庆市政府发出通知,对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进行调整,扩大了保障面。
通知规定,市城区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线按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划定(2008年,端州区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每人每月280元,鼎湖区每人每月230元),其中,端州区为每人每月收入420元,鼎湖区为每人每月345元。
市城区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线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200%划定,其中,端州区为每人每月收入840元,鼎湖区为每人每月收入690元。
此外,住房困难标准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
根据此标准,肇庆市建设局开展了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至3月31日止,列入住保范围的有1392户,其中端州区1273户,鼎湖区119户。该局目前已制定了市城区2008年全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稳步推进安居工程建设。
此前,端州区申请廉租房的收入标准为低保救济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6平方米。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9000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 |